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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发店擅自发布顾客剪发视频,侵犯肖像权被判赔偿500元

发布于:2025-01-15 作者:xcadmin 阅读:1 当前页面链接:https://lawala.cn/post/94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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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李女士发现手机镜头对准自己时,内心的不安如涟漪般扩散开来,她多次要求停止拍摄并删除视频,但均遭到小华的否认,一个月后,一段记录李女士理发过程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开来,引来众多网友围观与议论,李女士的平静生活因此被打破。

面对李女士的指控,小华坚称自己的行为并无恶意,视频内容也未涉及侮辱、欺诈或诽谤,法律的天平是公正的,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小华未经同意擅自拍摄并发布含有李女士形象的视频,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,尽管视频内容并未触及名誉权与隐私权的红线,但这一行为已足以构成对李女士合法权益的侵害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法院最终判决小华在媒体平台上公开道歉七日,并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,这一判决不仅是对李女士权益的维护,更是对互联网空间法律边界的一次明确划定,法官强调,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,任何商业行为都应尊重并保护消费者的肖像权,商家在追求利益的同时,必须牢记合法、合理的基本原则,确保营销活动不越界,而对于消费者而言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勇于捍卫自身权益同样至关重要。

这起案件如同一个生动的社会课堂,提醒我们: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时,更应警惕潜在的风险与挑战,只有在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下,互联网才能成为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正能量源泉。

相关问答:

1、为什么小华的行为被认为是侵犯了李女士的肖像权?

答:因为小华未经李女士的同意就拍摄并发布了包含她形象的视频,这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个人肖像权的规定。

2、法院是如何判定小华的行为构成侵权的?

答:法院认为小华未经允许擅自拍摄并发布含有李女士形象的视频,即便视频内容没有侮辱、欺诈或诽谤的成分,也已经侵犯了李女士的肖像权。

3、这个案例对于其他商家和消费者有什么启示?

答:对于商家来说,在进行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时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消费者的权益;对于消费者而言,则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遇到侵权行为时要勇于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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